A1版:集团新闻总第2754期 >2013-11-13编印

劳务管理创新没有休止符
刊发日期:2013-11-13 阅读次数: 作者:熊君
近年来,我局一直在研究探索如何解决劳务队伍不可控的问题,并开创出一条较为符合企业实际的劳务队伍管理路子。2009年开始,我局在各铁路项目推广工程项目标准化管理和架子队标准化建设,有效巩固并夯实了劳务作业层,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和创效能力得到了较大提升,企业形象显著改善,架子队建设经验还在铁道部铁路工程质量暨标准化管理现场会、中国中铁标准化管理视频会上进行了书面发言交流。今年,我局又在深化架子队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,推行了劳务队伍组织化建设管理,将劳务队伍纳入企业组织体系进行组织化构建和管理。这一管理创新,得到了股份公司的赞同和推广,系统内已有多家单位要求来我局学习借鉴。
  劳务队伍组织化建设管理,是我局在劳务队伍管理上的有益探索,是从根本上解决劳务队伍不可控的有效手段。长期以来,由于劳务资源市场不够成熟,加之劳务队伍整体素质较差、组织观念淡薄、诚信度不够,导致劳务队伍在施工中出现停工阻工、窝工扯皮、恶意讨取工程费等现象,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管理和市场形象。我局推行的劳务队伍组织化建设管理,主要内容是将劳务队伍纳入企业组织体系进行组织化构建和管理,由企业对其进行专业化、系统性的建设和管理,使对劳务队伍的管理从过去的个人管理、分散管理、临时管理,转变到组织管理、集中管理、常态化管理,这样更有利于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控能力,易对使用的劳务队伍进行集中管控和动态管理,随时掌控各项目劳务队伍管理和运行情况,及时发现项目管理中的隐患和问题,加强过程控制,保障项目施工生产和企业经营顺利推进。
  劳务队伍组织化建设管理,顺应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趋势,更符合我局项目管理实际。项目法施工管理理念的核心是动态优化配备生产要素资源,实现项目管理效益的最大化。而项目法施工的前提是所使用的劳务队伍必须为诚信、具备一定施工能力和资质的合格主体。使用不合格的劳务队伍,极易给企业带来管理风险、廉政风险和法律风险。推行劳务队伍组织化建设管理,就是要以“三纳入、三不变”(纳入企业组织体系,社会属性不变;纳入企业管理体系,管理自主性不变;纳入企业经济承包考核体系,经济责任主体不变)为原则,对已有的劳务队伍进行清理整顿,按照劳务派遣“三性”原则帮助可靠的劳务队伍实现合规达标,通过构建合格的劳务主体,使企业不仅可以选用诚信高、稳定性强的劳务队伍,还可以规避法律风险,减少管理成本,实现依法合规经营。
  劳务队伍组织化建设管理,是推进劳务队伍与企业双向沟通、搭建双方互信平台的重要渠道。劳务队伍是施工企业经营发展不可或缺的主要依靠力量。但由于劳务队伍本身流动性较大,缺乏安全感,极易给企业发展带来不稳定的短视行为。我局推行的劳务队伍组织化建设管理,通过在企业内部建立局、子公司、项目部、架子队四级管理机构,以及以公司和劳务队伍为主体的劳务协会等组织化建设,有效搭建起劳务队伍和企业互信沟通的平台;通过推行选用管理、合同管理、劳动人事管理、施工现场管理、信用评价管理、党群管理等全方位的组织化管理,使劳务队伍与企业之间的联系加强,使劳务队伍对企业的责任感、依赖感、归属感增强,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企业,成为稳定可靠的劳务资源,更好地为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服务。
  管理创新是企业发展永恒不变的主题,永远没有休止符。我局的劳务队伍组织化建设管理才开始迈出第一步,需要在今后结合企业的发展和市场规律中不断地补充完善,更需要全局各单位勇于打破传统惯性思维,在劳务队伍的组织化建设管理中开拓创新,形成一套更完善、更先进的管理模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