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1版:集团新闻总第2751期 >2013-10-23编印

张回家荣获“中央企业劳动模范”称号
刊发日期:2013-10-23 阅读次数: 作者:
本报长沙讯(通讯员卫强)近日,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务院国资委联合下文表彰2013年中央企业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,局总经理张回家荣获“中央企业劳动模范”称号。
  中央企业劳动模范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务院国资委联合评比表彰的,每五年评比表彰一次,旨在激励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甘于奉献、品德高尚,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,为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突出贡献的中央企业职工。评比程序极其严格,客观公正。
  张回家自2008年7月担任局总经理以来,团结带领两万多名员工砥砺奋进,扎实苦干,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职工生活水平稳步提高,推进了企业又好又快发展。2012年,五局完成新签合同额405亿元、营业收入326亿元、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.5亿元、员工年人均收入48668元,分别比五年前翻了一番;2013年前三季度经营开发、施工生产等关键指标均超额完成了既定目标。自2009年以来,连续四年杜绝了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、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;连续四次进入铁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最高等级A级排名;主导实施的架子队建设成为全路推广经验。五年来,五局“敢于胜利,勇争第一”的项目建设精神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,先后获得“全国五一劳动奖状”、“全国文明单位”、“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”、“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”荣誉,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等奖项和多项工法、专利。